学而篇第一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释读〕:子夏说:“尊敬贤者、远离色端;尽心竭力服侍父母;辅佐君上尽力忘我无私心;与朋友交往言语符合信。这样的人虽然说自己没有学过,我一定要说他是学过的。”
《注疏》: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案《史记·仲尼弟子传》云:“卜商字子夏,卫人也。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既没,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 (1)关于“贤贤易色”。《中庸》云:“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尊贤则不惑”, 可见,尊贤仅次于修身,因为尊贤才能不惑,所以,这里的“贤贤”无疑是尊重贤人而非《译注》所说的意思。
《为政篇》:“子夏问孝。子曰:‘色难。’” 《季氏篇》:“君子有九思:色思温。” 《诗经·大雅·庶民》:“令仪令色,小心翼翼。” 《鲁颂·泮水》:“载色载笑,匪怒伊教。”《说文·色部》:“色,颜气也。” “贤贤易色”之“色”可能正是此意。子曰:“其次辟色”(14.37),“色”也是指面容之颜气,“辟色”是说上对己有不满之色即离开。
《诗经·小雅·何人斯》:“尔还尔入,我心易也。”《毛传》:“易,说(悦)也。” 《史记·鲁周公世家》:“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此句之“易”也是“悦”之意。“贤贤易色”即说尊重贤人,对贤人和颜悦色,句型与下三句一致,“易色”补充说明尊贤人的态度。
如果“色”训为女色,则“易”就该训为“轻,轻视”。《左传·襄公十一年》:“晋师败绩,易秦故也。”晋师的失败是由于看轻了秦军。《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国无小,不可易也。”意思是不要因为国小而轻视之。如此释“易”,则“易色”为轻色、远色之意。与《中庸》:“去谗远色,贱货而贵德,所以劝贤也”的“远色”一致。《礼记·坊记》:“子云:‘君子远色以为民纪。’”释读按此意译出。
当然,这里的“轻色”、“远色”不是指轻视女性,而是指自身敬重、尊重女性,不好色。一个不尊重女性的男性不是好色之徒就是伪君子,反过来,好色之徒和伪君子是不可能从内心尊重女性的。自身敬重的男性必定是尊重女性的,内心尊重女性的男性也必定是自身敬重的。
(2)“事君,能致其身”,前人都认为“致其身”是“不爱其身”、“豁出生命”。自身不存,如何保君?置身其中,忘记自身,也要“临危而俱,好谋而成”,方能保国保君。参14.12※关于“见危授命”。另外,“事君”有一个前提,“君子居必择处,游必择方,仕必择君”(《孔子家语·六本》),“臣不可以不忠于其君,是故君择臣而任之,臣亦择君而事之,有道顺命,无道衡命”(《孔子家语·弟子行》),该事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所事之君应当是以义合的,义不合则当早离开,“衡命”而去。如孔子、孟子,如韩信、陈平。
(3)与朋友相交之“信”见1.4※,故“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并不是单纯指“守信用”以至说了不仁不义的话也要实行,而是说出的话就是符合仁义的,因而是可以实行的,这样才能做到守信。说出的话不仁不义,无法实现,就不能守信了,也就无信了。说出了不仁不义的话也去实行,那就是做出了不仁不义的事了,这当然不是信,轻则是“吭吭然”的小人,严重的就是作恶了。
《孔子家语·弟子篇》:“卜商卫人,无以尚之,尝返卫见读史志者云:‘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子夏曰:‘非也,己亥耳。’读史志曰:‘问诸晋史果曰己亥。’于是卫以子夏为圣。孔子卒后,教于西河之上,魏文侯师事之,而谘国政焉。” 《史记·仲尼弟子传》中并无“卫人”字样。
1.8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释读〕:孔子说:“一个想成为君子的人内心如果不敬重,就无德行可体现,所学也不能巩固;应当坚持忠和信,交朋友也当以此为原则;有错误,就要努力改正。”
《注疏》:此章勉人为君子也。“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者,其说有二:孔安国曰:固,蔽也。言君子当须敦重。若不敦重,则无威严。又当学先王之道,以致博闻强识,则不固蔽也。”一曰:“固,谓坚固。言人不能敦重,既无威严,学又不能坚固,识其道理也。”主,亲也。惮,难也。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故苟有过,无得难于改也。
《集注》:轻乎外者,必不能坚乎内,故不厚重则无威严,而所学亦不坚固也。
※ 《注疏》有两说,按孔说则此章共说五事:厚重、学、忠信、交友、改过,另一说则为四事,学合在厚重里,《集注》、《译注》同此。我看作三件事:不笃厚的结果、忠信、改过,所以断句如上。作四事或五事未尚不可,但显零乱。
“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威”,前人都释为威严。“君子不重,则不威”,被解释为“不庄重就没有威严”。那么,究竟是“君子者乎?色庄者乎?”(11.19)“君子不庄重就没有威严”,这使得后世读书人总是摆出一付铁板面孔,以为这样就庄重有威严了。《广雅》:“威,德也。”王念孙《广雅疏证》:“《周颂·有客篇》:‘既有淫威,降福孔夷。’《正义》云:‘言有德,故易福。’”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古者威有德训,既有淫威,犹言既有大德耳。”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周诗》曰:‘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训以威仪也。《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言畏而爱之也。”这里,朋友以德相互影响;文王的“威”就是文王的“德”。“威”不是没有内在德行的人的纯粹外在的修饰,而是一个人内在德行的外在体现,正如“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谓之有威仪也。”(同上) 《说文·重部》:“重,厚也。”“重”这里指笃厚、敬重的意思。 所以,“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是说君子如果不敦厚、不敬重,就无“德行可象”,习得的东西也不能巩固,即不能“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不是说背后做坏事,在人前装出一付庄重威严的样子来。
与朋友交要有信,能不谨慎选择朋友吗?故我把“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合为一事。“无友不如己者”,《译注》译为“不要跟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若果真如此去做,谁人能交到朋友?《注疏》认为“无得以忠信不如己者为友”,此意可以接受。《荀子·大略》:“匹夫不可以不慎取友,友者,所以相有(佑)也,道不同,何以相友(佑)也?……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颜渊篇》:“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友其士之仁者”(15.10),自己欲为仁,其友也必须是仁者,正是“无友不如己者”。“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有便佞,损矣。”(16.4) 这里“友直,友谅”,不正是指友应当忠信吗?“如”该训为“相同”,而不是“比得上”。
《广雅》:“主,守也。”王念孙引《序卦传》:“主器者,莫如长子”说明“主”作“守”用。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即要坚守忠信,选择与自己一样主忠信的人做朋友。因为君子应当以友辅仁,如果以不忠不信者为友,则该友不仅不能辅己成仁,反将劝己为恶,自己也不能坚持忠信。所以交友不能不慎。
1.9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释读〕:曾子说:“如果为官者终身行为谨慎,并追念逝去的先人,民风就会变得纯厚。”
《注疏》:孔曰:“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终,谓父母之丧也。远,谓亲终既葬,日月已远也。
※ 《泰伯篇》: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这里曾子所慎者是自己的终身。父母给了自己完好的身体,必须时刻注意保护,以便死后去见父母时同样有一个完好的身体,为此,就要终身小心谨慎,不违法作乱以遭杀戮而伤身体。上位者如此,老百姓也仿效,所以,民德归厚矣。《礼记·内则》:“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这里的“终身”是指孝子终其一身孝养父母。《礼记·祭义》:“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愤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这里讲的都是要终身谨慎自己的言行。《商书·仲虺之诰》:“慎厥终,惟其始。”《太甲下》:“慎终于始。”这些都是讲要有好的结果,就要有好的开端和好的过程,释读按此对“慎终”给出不同于三注的解释。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2.5)如果按前人的解释,大概本章是从葬、祭来说,但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可见,生比死重要,那么,事生也就比事死重要,怎么会把丧葬之事做好了比什么都重要呢?或者,曾子是有所指而发。
“追远”即按时祭祀追念先人,其目的是“教民修本,反始崇爱,不忘其所由生”(《孔子家语·哀公问政》)、“为使人勿倍(背)也”(《礼记·檀弓下》),这样,民德就可以归于纯厚了。
1.10 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yú)?抑与(yǔ)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释读〕:子禽问子贡:“老师每到一个国家,都会参谋该国之政事,是他自己求来的,还是别国主动找他咨询的?”子贡说:“老师是以温、良、恭、俭、让得来的。老师这种求取的方法,是有异于别人求取的方法的啊。”
《注疏》:此章明夫子由其有德与闻国政之事。子禽,弟子陈亢。子贡,弟子,姓端木,名赐。敦柔润泽谓之温,行不犯物谓之良,和从不逆谓之恭,去奢从约谓之俭,先人后己谓之让。○《家语·七十二弟子篇》云:“陈亢,陈人,字子禽,少孔子四十岁。”《史记·弟子传》云:“端木赐字子贡,少孔子三十一岁。”
《集注》:温,和厚也。良,易直也。恭,庄敬也。俭,节制也。让,谦逊也。五者,夫子之盛德光辉接于人者也。言夫子未尝求之,但其德容如是,故时君敬信,自以其政就而问之耳,非若他人必求之而后得也。
※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端木赐,卫人,字子贡,少孔子三十一岁。”
1.11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释读〕:孔子说:“父亲在世,若不支持自己的志向实现,自己虽不能逆父之意而行,但不可放弃己志;父亲去世后,行为如何则取决于自己,在三年守丧期间不改变父亲的行为准则,就算得上是孝了。”
《集注》: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 关于“孝”,见前言。
这里的“三年”与守丧三年的“三年”是一致的,而不是《译注》所说的“长期”。“父亲的合理部分”不管在三年后还是二十年后,只要仍然是合理的,自然没有改的必要。如果改合理而行不合理,岂止是不孝?所以,这里讲“改”,正如《集注》尹氏、游氏所说,是“非道”而“所当改”者,然亦是尚可缓改者。 “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三年守丧期间,处于哀思之中,不改父之道,做到这样,就算是孝了。孝并非终身不改父之道,改与不改,全看当不当改。《子张篇》:“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春秋左传·襄公十九年经》:“八月雨辰,仲孙篾卒。”《二十三年经》:“八月,……己卯,仲孙速卒。冬十月,”仲孙速即孟庄子,其父仲孙篾,孟庄子之卒在其父卒后仅四年,不能以此推论只有终身不改父之道才算孝,何况,孟庄子之父孟献子是比较贤能的。 孔子之意甚明:只要三年守丧期间不改变父之道,就可以称得上孝了。
为什么父在时观志而不观行呢?这说明志与行存在着矛盾。而孔子为什么允许人在志与行方面的不一致呢?如果父之道都是合理的,作为子,不仅应该行父之道,其志也当是坚守父之道,就不会存在志与行的不一致。由此可见,孔子这句话所针对的就是父之道中“非道”或不合理而言的。
这句话实际上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一、父之道并非都是合理的;二、父之道中不合理部分是可以改变的;三,孝子并非不可以有自己的意志,孝子可以有不同于父母意志的志向。
另外,这里所说要改变的,未必就是指恶。时过境迁,此时合适的彼时未必合适,这就需要适时而变。所以《礼记·礼器》上说,“礼,时为大。”
Reference:
《论语》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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