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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主的上任宣言

本版主的上任宣言

想了很久,就是不知道该给大家发点什么好呢,最后还是觉着有必要给大家讲讲我们大汉的家史,所以我给大家找了一本潇水前辈写的<<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做为历史启蒙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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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皇神迹{约46亿---约5000年前}
      四十六亿年前的地球是个大火球,红彤彤的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随后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颓废,像一堆光秃秃的核废料。三十八亿年前,一些陆地慢慢耸出海面(比如中国的华北平原)。到了六亿年前,海洋里慢慢吞吞冒出一点儿生命,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表面发了霉。三亿年前,陆地上冒出了森林。到了两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不料这些披鳞覆甲的大家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撞击给坑苦了,它们在地球上混了一亿多年后绝迹了。恐龙死后出现


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儿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的,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

  一直又捱了九千多万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她身高一米○○(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宽鼻长吻,夜间会吓你一跳。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的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批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死后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如今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者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散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出现的最早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石器时代的曙光。人们有理由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但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挖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儿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它们被使用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而且也不是现代中国人的始祖(因为他随后灭绝了),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附近有火烤过的骨头,说明他有正餐(不过不应该是人工火)。据专家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不知道是怎么判断出的,Faint!)总之,这个相貌堂堂、牙齿发达、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最终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蓝田人。是一小块脑壳骨和三颗牙齿,存在于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等可爱而古怪的动物生活在一起。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男的身高一米六二,女的一米五二。他们用火和棒子武装了自己,跟这山洞的原住民——一群激烈的鬣(念“猎”)狗,进行了长达数万年的争夺居住权的战斗。鬣狗反复多次占据了这个山洞。后来洪水淹没了这帮北京人的洞,住在他们楼上的山顶洞人则幸免于难。

  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在该山峰的顶端。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缝制衣服,至于用的线,则是动物韧带和葛麻纤维,衣料是鹿、狐狸、野兔、羚羊的皮。他们脖子上还挂着海贝项链,耳朵上戴着黄绿石耳坠,脑袋上插着鸟骨头、鱼骨头、石珠子。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稀奇难得,穿成一串儿,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金贵。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项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难怪这样懂得臭美。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声音嘶哑,唱声儿大了会招来狼。

  这时人类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剑齿象、犀牛、野猪、虎和狼陪伴着我们的祖先,而我们的祖先则和他们互相交换着肉吃。这些猛兽也住在山洞里。有时候,我们在它们的山洞里发现我们人的骨头,就像我们人的山洞里也会发现它们的骨头一样。当运气好的时候,祖先们获得胜利,对它们进行敲骨吸髓的处理和报复,并且把它们的骨头垫在石头上边拿另一块石头猛砸,砸出原始的针、吸管、鱼钩、勺子、笛子、梭子。

  在这两万多年前的山顶洞人时代,人类已相当进步,除了会砸击石器、缝制衣服,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当时祖先们看见乌鸦歇在柘树上,把树枝深深地压弯,等乌鸦飞起,树枝猛烈反弹,打得乌鸦呱呱直叫,这个原理帮助人们发明了弓。最初的弓是用来发射石丸的,后来把削尖的木棒(矛)做小,安装上去发射,就是箭。最早的弓箭出土于山西朔县峙峪,距今两万八千年。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都是清一色的O型血,因为他们主要吃肉,使得血型单一。他们使用石斧、弓箭和削尖了的木棒,但是不会种粮食,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石器时代。有三分之一的人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其余只活到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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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万年前,人们又掌握了取火技术。这是传说中燧人氏的拿手好戏:他在木头上打一个洞,用木棍插入洞内,双手拿住,来回旋转木棍,摩擦生热,火就出来了。木棍直径以一厘米为佳,太粗了不易起火,太细了易断,这是燧人氏反复试验得到的专利数据。钻木时候需要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直到手搓得起泡。有些懒蛋于是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且效率高——人类很多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除了钻木取火,有时候人们也“以珠取火”,就是用珠子(凸形冰块也行)对着阳光聚焦,火就在


焦点处诞生了。

  一万年前的人工火苗,像一朵红色的小花,与柴草一起劈劈啪啪地闹腾起来了。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少闹肠胃病,有利健康,延长人寿。燧人氏因为用火有功,成为中国远古“三皇”之第一。但是钻火很麻烦,在饿急眼的时候,人还是直接拿生的吃。所以,即使在燧人氏时代人们仍然吃半生不熟的东西,譬如熏肉。熏肉就是把兽肉或鱼用文火烘干,加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不容易放坏。这种东西现在还有,就是四川的牛肉干和金华的火腿,很有古代遗风。还有一种吃法叫“石板烧”,在火堆上架起石板,把野兽放在上边烧,类似现在的“铁板牛肉”。

  燧人氏吃饱喝足,又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陶器来。陶器是燧人氏时代又一大历史进步,当时的陶器甚至保存至今,在河北省出土了一万多年前的文明碎片。当时的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罐灌上水,架在火上煮肉吃,这比石板烧方便多了。

  总之,倘使没有陶器,吃东西就极麻烦。有了陶器,做饭变得轻松如意,随要随得(像微波炉那么方便了)。而且陶罐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也功莫大焉。

  脑子一发育,苦恼就来了,人们开始思索自身的来源:“最初的人是从哪里来的?”燧人氏时代的哲学家们吃饱喝足以后,咀嚼着羊肉,握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自问。

  “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旁边吃了煮鸟蛋的伙伴回答。

  “人是从树上生出来的。”——掏鸟蛋的说,他抬头看见河岸边上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

  “人是从月亮上掉下来的。”一位疯子说。

  “要我说啊,人是女娲姐姐抟土捏成的!”发出这个豪言壮语的人,手里正捧着一个湿乎乎的泥罐子准备去烧成陶器。这个高明的论断很快成为最权威的学说。

  与此同时,亚洲大陆另一侧的两河流域、欧洲的地中海沿岸以及非洲的埃及地区,也都有人不约而同地抱着泥罐子宣称:人类是用泥土粘成的,是普罗米修斯、耶和华用泥土塑造了人。时代真是不同了,一万年前燧人氏时代的先民从制陶捏泥的工艺上领会出了人类的起源,并且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文明的曙光已探出了地平线。而这一时期距离今天,还有一万年。

  “到底女娲姐姐是怎么抟土造人的呢?”一万年前的哲学家们坐在洞前继续思考。他们回忆了早餐吃到的鸡蛋,于是黄的部分叫“阳”,清的部分叫“阴”,前者像黄地,后者像苍天。鸡蛋就像宇宙,混混沌沌。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哲学家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应该是来了一位宇航员,”他们推测说,“他嘘风吐雨,吹雷放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宇航员,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鸡蛋黄部分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川鸟兽。这就是宇宙的诞生。

  盘古造完天地,就离开地球,乘着宇宙飞船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支撑着苍茫天穹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天上崩开一条巨大的裂口,地壳也发生堵塞,洪水从地底喷涌,充溢山岭。妖魔鬼怪趁机肆虐,世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闻讯赶到。女娲发下大心愿,救人于水火。她捉到一只大乌龟,断掉鳌足(四根),重建天柱——这也是“擎天柱”一词的来历。然后,女娲启动了伟大的补天工程。她找来很多与天一色的青石、白石、黄石、红石和黑石,放在燃烧的森林上。火焰蹿起,照亮了整个宇宙。慢慢地,石块熔化了,饴糖似的流淌着。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天空随即青碧一色,仿佛从未破损过一般。

  女娲累得汗水如瀑布般奔流,她的名声从此照耀千古。但是有一块补天剩下的石头,据说被弃在青埂峰下。此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投胎到后来的贾府,就是名唤“贾宝玉”的那位哦。据贾宝玉先生回忆,人类之母女娲女士炼石补天以后,又拿泥巴开始造人,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男生是泥巴做的,女生是水做的”。

  女娲捏泥人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无暇时。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根细绳在大泥块上割,像卖年糕的那样。女娲越割越快,割下去的泥巴变成小人儿,嘻哈跳跃,围着女娲喊“妈咪”。早期手捏的真品,就成了富贵的人,而绳割的泥巴,就成了贫贱之人、坏蛋和恐怖分子(比如贾宝玉的同伴薛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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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了“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这两个伟大使命之后,她觉得很无聊,过了很长很长的一些年头以后,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老公,也就是伏羲氏先生(不知是否也是女娲捏的)。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生活在甘肃省天水地区。大约在距今八九千年前的一天,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儿,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某宇航员留下的,当时常有宇航员光临地


球)。华胥受了诱惑,就伸脚照着大脚印踩上去,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没有固定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性伴侣太多,但尚无固定夫妻出现,因而说不出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天神的大脚印当爹。欧洲也是这样,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或者阿波罗经常下到凡界泡妞,四处留情,与人间的漂亮女孩生下很多“混血儿”,成为人类中的伟大英雄,这些英雄也都是有母而无父。

  因为伏羲的父亲是天外来客(宇航员),所以伏羲自幼才智过人。他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观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的密码书,它的两条旋臂,白色代表阳性物质,黑色代表阴性物质。阳性物质塌陷衰减,所以白中有小黑点;阴性物质接受辐射,所以黑中又有小白点。二者互相旋紧,喷发、塌缩,构成宇宙的俯视平面图。

  太极八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预报天气,占卜人事,推演日历,数学计算,中医治病乃至于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其中悟出了二进制,创造了微积分。人们又在1和0的基础上,推出现代怪物——计算机。

  “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

  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以坤为牛,以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太极拳”。

  伏羲还发挥聪明才智,大搞科技创新。他学习蜘蛛网,也搞起了网络:把植物纤维编织成罗网,扔到水里、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啊、虾啊、鸟兽啊的。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从而启动了远古畜牧业,时间在距今八九千年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我们远古“三皇”之第二,伏羲也同时成了后代猎户供奉的祖师爷。

  伏羲时代的宇宙据说还不稳定,表现为阳气过盛,经常刮风,果实不能成熟。于是,又有两名宇航员赶到:朱襄氏先生走下飞碟,拿出五弦瑟,引来阴气,安定众生。接着,另一名宇航员葛天氏手持牛尾,踏脚而歌,创造古代淳朴的乡村音乐。伏羲在宇航员朱襄氏五弦瑟的基础上,制作了三十五弦之瑟(琴瑟的灵感来自于弓的弦)。伏羲还发明了筏子,这比抱着葫芦渡水更加不容易弄湿自己。由于伏羲了不起,纯神的女娲,就决定下嫁给半神的伏羲。

  伏羲、女娲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像蛇,互相盘绕,交尾合体。一人手里拿着圆规(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中国有很多“人祖庙”,陕西潼关附近就有一座,不孕的妇女可以跑去求喜。事实上则是半夜露宿庙旁,等着有附近村里的后生,随便哪一个跑来找她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孕妇女高高兴兴地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说是人祖奶奶给她的。据说孔子的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具体细节,不好多说,总之有野合生孔子的说法。“人祖庙”的庙会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甘肃天水地区现在还有全国最大的伏羲庙,号称“羲皇故里”,是伏羲的老家。河南淮阳也在抢伏羲的诞生地,那里有一个大坟,据说是伏羲的,经历数千年漫长的风雨剥蚀,今天依然可观,每逢节假日便有很多人去看,只是没有人知道坟里埋的是谁。

  伏羲和女娲还生了一个女儿宓妃(念“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可惜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她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曹植)先生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曹植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不光曹子建喜欢宓妃,屈原也追求过宓妃,作诗歌颂她,表达衷情,在遭到拒绝以后,便在诗尾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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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娲、伏羲生活的甘肃天水地区(渭水的源头)沿着渭水东去三百里,就进入陕西宝鸡地区,这是神农氏的老家。(从中可以看出,华夏族的文明,起自西部,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大开发的地方)

  神农氏的诞生同样神奇。他的妈妈叫女登,在无事可做的某一天,鬼使神差般去了陕西渭水旁溜达。当时一轮春日当空而照,柳梢的小风使山根水畔踯躅着的女登显得分外年轻漂


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一只龙头浮现雾中,双目发出两道神光。女登猛一抬头,正与龙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不知所措。等定睛再望,却已是豁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头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谁成想十个月后,一串看不见的脚步撵上了她,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继承了他爸爸英俊的龙首,而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牛头”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位优秀青年,最大的爱好就是拎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了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也有人说他的这条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事情按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植物们也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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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年前神农氏是怎么搞农业的呢?

  每到秋天,神农氏就带着他的哥们儿姐们儿放弃采集野菜而出门种地了。到处是草干木枯,西风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时候。人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看神农氏顺风放火。风助火势,把枯木干草烧了个干净,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土地,厚厚的草木灰成了天然的肥料,而冬天的积雪又为这片土地补足了水分。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抡动石斧,


砍掉残余的焦木,用他自己发明的耒耜掘出小洞,挖起土块。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大伙儿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地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等待土地的回馈——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种子是从哪里来的呢?有说神农氏遍尝百草,饥渴的样子跟闹饥荒的农民挖树皮一般无二。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下起了“粟子雨”,粟子噼里啪啦从天而降。神农把这些好玩艺儿捡回去种植,结出了小米。事实上,这只是传说而已。我们知道粟米是人培养的,人们采集植物的种子回家煮着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种子丢落地上,次日的一场清雨过后,种子冒出了嫩芽,启发了人们种植的灵感。而最先得到驯化的,就是狗尾巴草。

  神农氏播种下去的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小米),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是绿色食品,吃了没病,成为中国人长达五千年的主食。

  神农氏生长的这块黄土高原,为农业启蒙预做了长期的准备。早在二三百万年前,伴随着人类的起源,一股大风也从西伯利亚吹来,裹挟着黄色的尘埃,袭击了我们今天的陕西、山西一带(跟现在北京常刮的沙尘暴差不多,但是更有营养,富含钾、磷)。黄尘沉积下来,形成几十米到几百米厚的黄土高坡。这种黄土极其奇特,黄土颗粒具备自行肥效能力——它颗粒疏松,颗粒间有孔隙,颗粒上还有柱状纹,可以形成“毛细虹吸现象”,犹如海绵,把蕴藏在深层土壤中的养料吸到顶层。顶层养分被庄稼消耗光了,下边还可以继续“虹吸”上去,供植物根部吸收。中国西部这块黄土地,迄今连续耕种了七千年而肥力不减,原因就在这里,真是世界一奇。

  七千年前的神农氏,辛苦了一个白天,播种完毕,回到家里休息。当时人已经不住天然山洞了,他的家是一个“坑屋”,当时最流行的。

  所谓坑屋,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坑里支起几根蛮高的柱子,柱子顶上像蘑菇一样顶起半个茅盖,顶涂草泥以防雨水。一半边是茅盖,一半边看着青天,下雨就漏,晴天也潮,虽然可以用火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不是很爽。后来人们把茅盖做成全圆的(像个蘑菇),再加上四壁,像个粮囤,也有四面锥体仿佛金字塔的。坑屋都属于半地穴式的,而且很小,考古发现一般才十平方米上下,最多容纳两三个人。后来流行方形的坑屋,出现了百多平方米的大坑屋,简直是当时的杰作。许多坑屋组成远古温情小村,晒在古代太阳下面,是人生的寄托。

  屋顶的茅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所以叫“白屋”(“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是也)。茅草不断霉烂,需年复一年加铺新草,新草越压越厚,一旦草顶倒塌,一所房子就算使用完了。

  神农氏收工回来,钻进他那古典的一次性房子,顺着台阶爬下去(从坑屋的门口到坑底是有几级台阶的)。坑里首先迎接他的是取暖做饭的火塘,一个圆的浅坑,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沿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神农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杯、碗、盆、罐、瓶一应俱全,还有钵子(碗口内收的叫钵)。碗口上还用指甲抠出鱼鳞样的一圈纹路,烧制成形,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现在去西安博物馆可以看见它。

  神农氏傍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松毛、兽皮和杂草等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坑屋里没有椅子也没有桌子,人们习惯坐在植物皮茎编的席子上。睡觉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烤热,然后趁着余温铺上兽皮,卧上去睡觉,这叫做“炙地眠”。他的枕头是用硬泥团烧制的。火塘的火慢慢乏了灭了,但是有古代的打火机,就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罐,呈密封状态,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种来,平时就放在火塘内的灰里煨着。

  神农氏在睡觉前还要干些homework——制造石器。先把石头A垫在下边,上放石头B,手执石头C,对石头B进行无情砸击。石头B纷纷掉渣,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加工成精细的石器产品如刮削器、手斧、尖状器等等。这样的石器叫旧石器。

  神农氏接着把细沙掺上水,放在砸击产生的石器表面,使劲儿地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平整光滑,刃部锋利异常,上可以刮胡子,下可以砍树,一砍一个印儿。神农氏把石刀、石铲、石锄、石镰、石斧都磨快了,为砍树、种庄稼创造了前提。打磨的石器叫做新石器。

  神农氏还发明了挖土的“耒”、“耜”。耒(念“磊”),是—种尖木棒(就是白天他拎的那东西),有时还用火烧其尖端,以增加它的硬度,还可以套上野兽的一根犄角,这样可以使用得更长久些。但是用这东西掘地非常费劲儿,因为只有一个施力点。神农氏发现用双叉的木棒掘地可以更快些,于是就出现了双齿耒。耜(念“四”),则是一个石头片,用它掘地必须躬着腰甚至蹲着身子。神农氏发现,如果把石耜装在木耒的头上,使用起来就不必蹲身了。于是耒和耜被束缚在—起,成为“耒耜”,是一种复合工具,是现在铁锨的鼻祖,未来大禹治水也是用这物件。制造复合工具,标志着人类的智力达到了新的水平。
      神农氏呼吸着清冷的空气,望着皎洁的月光,暗绿的森林。在这样的不眠之夜,他瘪着肚子,抚摸着手中的农具,思索着明日的生产。
最后编辑慕容恪 最后编辑于 2007-06-23 0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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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又来了,收获的季节。神农氏跑回他的田野,带领男女老少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索要回报。他们割下田野里滚动着的谷穗,而秸秆就与荆棘杂草一起放火烧掉,作为下一年的草木灰。

  收获来的粟,脱了壳才是金黄的小米,才能吃。怎么脱壳呢?石磨盘是当时流行的碾米器具,样子像现代酷仔玩的滑板,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好似滑板的轱辘),


板子表面磨得平滑细致,把粟子放上去,拿磨棒(古代的擀面杖)使劲儿地擀就是了。直到粟壳脱落,露出金灿灿的小米。这个活儿一般由妇女干,汗水沾湿了她们垂下去的头发,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动,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神农时代女性用过的石磨盘,现在还有一些出土,中部往往凹了下去(这是磨的结果),上边留着远古妇女汗水的余温。

  石磨盘虽然好,但容易把米擀跑了,掉出磨盘。所以神农氏又为大家发明了杵臼(念“楚舅”)——就像药店捣药用的那个东西,下边是盆状的,不会把米碾出来。

  除此之外,女人们还从事采集工作,跟现在一些非洲部落差不多。神农氏时代是母系氏族社会,她们每天背起筐子出门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女人们拎着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拣垃圾的那样。

  当时,树枝上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棒子就能把它们打下来。用棒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鸟儿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枚光灿灿的鸟蛋。还可以去掘土垒(蚂蚁的巢),蚂蚁蛋是高蛋白啊。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就在棒子上拴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蜂窝下来,拿回家里吃。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再拿木棍挑它出来。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也是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古代白薯——芋类),女孩们用杵臼把它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饿的时候,冲水泡着吃。

  野菜,也可以用棒子挖。但是很多野菜立即吃是有毒的,要带回家去,挤去叶汁或者晒干。在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

  看上去,女人干的活儿似乎多了点儿,事实上当时的女人包揽了采集、纺织、制陶等主要工作。在种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等几乎所有角色,而男人只负责挖土。此外,男的只干干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虽然很努力,却往往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反被动物猎了去)。所以,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于是成为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女人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当然也不认为是自己吃亏。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玩物”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的。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当时人们都是单住,自己独有坑屋,女性常把男朋友泡来,带到坑屋里过夜,因而没有固定夫妻。等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在坑屋里过。当然,妈妈还会不断再泡来情人。总之,当时的女生都“花心”,手上把着一串男伴侣,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经常更换男伴侣。男人担任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三百万年,直到未来的黄帝时代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要短得多。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神农氏本人都有可能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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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氏时代的女生是怎么不断泡来男生的呢?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好的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的什么地方,如某处温泉边上,搞节日大狂欢。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从这里可以找到他们的野蛮男友和野蛮女友。这里于是就成为“欢乐谷”(Happy Valley),等于古代的酒吧,或者叫昼总会,是认识异性的好地方。

  吃饱喝足,人们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奔”。所谓的奔


,就是后来私奔的意思,不办什么登记结婚手续,直接回坑屋同居去了。这种同居往往也不长久,分手以后再到欢乐谷来拍拖个新的。总之,没有生则同室、死则同穴的固定一辈子夫妻。

  也有性急的,干脆在欢乐谷当场男欢女爱,从水里爬上岸,就地野合。这种习俗不同程度地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西南地区某些地方还看得见。

  欢乐谷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没有个体夫妻家庭时期的必然出路,世界各地都是如此(但是少儿切勿模仿!)。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着这是全民活动,鼓励参加,直到春秋时代还有“奔者不禁”的习俗。活动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七千年前,除了欢乐谷这个好去处,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创造了“市”,即农贸市场,也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场所——当然这里也兼做买卖交易。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台北的西门汀,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泡妞的处所。不同的是,现代人在解放碑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下面我们谈谈七千年前的人是怎么在农贸市场泡妞的。

  当时农贸市场上人群汇聚,有卖鸟蛋的、卖鱼的,都是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摆了地摊卖饮料的她用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而来口渴的你。而这时你正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你采集来的,可以做衣料),走在农贸市场上。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一样,你是用带子绷在前额。带子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脊背上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印痕)。如果你筐里的大麻比较好,拎着木棒的姿势也很酷,没准儿就能被这卖饮料的“野蛮女友”欣赏了。

  注意,这大麻不是毒品的那种。这种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吃,麻籽可以煮粥吃,麻皮可以剥了做衣服穿(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毒品的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

  你把这些采集来的、浑身都是宝的大麻,交给这个女孩,换来她的饮料。这个卖饮料的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儿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

  另一个卖兽皮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兽皮衣服后来被称为“裘”——夏天正着穿,毛朝外,凉快;冬天毛朝里,反着穿,暖和。卖裘的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在那里。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绺,披散在她的肩头,此外,还有两三根极细极长的辫子。

  其实我需要再声明一遍,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因为当时是母系社会来的)。当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你呢,也不讨厌她的相貌,然后你跟着这个女孩的后面,直接去她的住处——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儿暴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的坑屋,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或者葛藤的皮,一起劳动,在劳动中建立友谊。麻皮在水里泡上几天之后,就会松散,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了。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女孩把丝挑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捻成线。纺轮只有铜钱两倍大小,样子也像铜钱。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下的重力和旋转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旋转拧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为人民服务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她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前面拧好的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具体操作是,把一些经线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借助梭子(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的时候,织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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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人们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吧?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因为纺织是借助她的腰来固定麻线的),所以只能把几条布拼接起来。于是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各自用几幅布条拼成),两片之间开缝,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


。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与旗袍不同的是,旗袍上下连体,当时则是上下分成两截。这个传统一直到大周朝初年,才把前后两片,合为一个圆筒,成了裙子。但是裤子,则还要更晚出现。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子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从房顶的窗户,你们可以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在那时候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因为这个女孩身边没有父亲(她倒是会有一个母亲,一起生活)。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招为固定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一对儿。两人好上半年一年,女生随时都可能把男生换成别人,男人只是过客。两人相好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消磨时光以及搭伴劳动,所以对长相、体格、家庭、财力、心灵、学历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partner,是常事。她们生下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就敷衍出神话,说他们是踩了脚印、看见龙首,因而怀孕生的——伏羲、神农就是这样来的。

  有人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我也是这样的,我天天去酒吧,我也没个定数。但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她是一辈子如此的,一辈子没定数的。“我们不结婚!好吗?”——她对她的时任男朋友说。

  终生不结婚,这可不容易。但是这样的事,在民风淳朴的地区(如云南永宁纳西族)仍能找得到: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家族她的房间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两人只是这样好上一段时期,短期同居罢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自己家就食。所以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净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每位女子都可以和他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不过,这里的主导是女子。我们管这个叫“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相互走访,基本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不结婚。

  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照例都归母方所有。孩子长大后,和妈妈一样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差不多。而男孩则要不时地跑出去被妞泡,协助别家的“蚁后”生产下一代。

  试想一个没有固定夫妻的社会,该是多么无拘无束啊!但开放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人数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的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过多的性生活变成女孩的催命符:十五岁普遍怀孕,过早的孕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临产也是一个难关,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是母子的杀手锏。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男人的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三十二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看看。既然没有一辈子固定的夫妻家庭,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女人葬在一区,排列井然有序,就像男女卫生间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依旧住单间,也有哥儿几个、姐儿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在一起。能搬到公共墓地来,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得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来。被老虎咬死的(这样的人被认为是有罪孽,故而神派老虎吃他),也不许进去。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要趴着葬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俘虏来的战犯。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南方人爱吃鱼,就放鱼进去。四川有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象征有吃不完的鱼。

  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唱着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形象地反映了当时母系氏族社会的实质:去找妈妈、舅舅,而不知道谁是提供了染色体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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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人们闲暇之余,还玩儿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所谓“杭育杭育”,就是扛木头时候唱的歌。

  人们有什么事就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了。其他时间,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母不知其父,


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这就是庄子向往的太平盛世。

  在这太平盛世的早晨,闲暇无事的先民爬出坑屋晒太阳,太阳圆滚滚的,像一个二流子,冒着火焰。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

  这刚刚是黎明,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慢悠悠的好一段时间。是不是可以就这么晒着太阳,白呆一天?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事实上,神农时代的庄稼是不能太过指望的。一群大象在上面跑一跑,跳跳迪斯科,庄稼就全完了,更别说水旱虫灾。

  所以,依旧需要打猎来补充食物,这是男生的职责。

  打猎使用的武器是弓箭,这比现代猎枪好,猎枪一响,打死一只,惊跑一群,弓箭就没有这个问题。莽莽苍苍的原野上奔跑着猛兽,但男人们所留心的只是斑鹿、竹鼠、短尾兔这些小体积动物(人只能欺负小个子家伙了)。伴随着弓箭的射击,竹矛也扔出去了,矛像一只渴血的毒蛇扎在狐狸、羚羊或是貉、獾的肚子上。野兽挨了一矛,嗷嗷直叫,不会即死,反倒带着矛就跑。矛尾还有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飞行的平衡器。矛尾巴后面还系条绳索,人拽着绳子,可以避免野兽不把矛还回来。这时候狗也出来了,闻着野兽受伤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去。甲骨文中“臭”这个字,就是一只狗在追逐野兽,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

  捉到的野兽,首先割剥下兽皮,把血淋淋的皮子拉开,剔去鲜肉,再用木钉钉在草地上,等太阳来晒干它。干净的皮子可以用来包裹婴儿,或者铺在潮湿寒冷的地上当卧垫。肉则拿回家放进古代冰箱——就是一个坑,里面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儿,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也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拿耗子。一直到后来的春秋战国,齐国还有一种“相狗”的职业,看这狗善于不善于逮耗子。

  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

  不过,吃狗肉、啃骨头,也害了人类。常去吃韩国烤肉的就有感觉,非常耗费牙齿和咀嚼肌。生拉硬扯,粗嚼硬咬,导致牙床损伤,牙根化脓坏死。神农时代的人们普遍患上口腔疾患,许多人刚到四十岁,牙齿就已部分脱落,这是不懂得刷牙的恶果。植物淀粉一类的东西经常积存齿间,与口腔细菌作用,产生蛀牙。神农时代的一个十七岁女孩,青春花季,在今天的陕西临潼姜寨被挖出来了,随身的骨珠项链(古代首饰)有8577枚珠子之多。可见这位女生的家族条件比较优越,但她患有龋齿。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当时三分之一的人患有疼得要命的牙病。

  那时人们一天才只吃两顿饭。大约在早上七点到九点,吃一顿早餐,叫大食,比较丰盛。下午三点至五点吃简单的午餐,叫小食。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当然,现在的农村也不这样了)。

  七千年前,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但不能炒菜,这就比较苦恼。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陶瓮传热又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菜则是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和作料,类似泡菜。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有时候神农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架在火上煮,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

  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鸟来(李逵语)。想吃点儿干的吗?在陶罐底挖几个孔,坐在沸腾的另一个水罐上,用下边的蒸气去加热上边陶罐里的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叫做“甑”(念“赠”),可以蒸饭、蒸鱼,蒸植物块茎也可以。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气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并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

  冶炼金属需要1000℃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800℃,烧陶器还可以,烧金属就没戏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只能用牙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条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干掏空,而必须先在树干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条“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用石斧砍倒一棵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还得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需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住,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方坑上加一个木头盖子,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还是小孩子好,小孩子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住着,瓮底还有个小孔,便于他灵魂冒出来再生。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或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寻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到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是蛮多的——因为没有冰箱。米酒之外,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专爱采山果,吃不完的就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从前曾有人观察并记录到这种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儿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酿果酒的诀窍。




  原始的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从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竖个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在荒岛上可以学以用之)。

  喝酒要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儿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成为最原始的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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